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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排君:说到摩托車,咱们最恋慕的就是“台灣”。可是“家家有本难念的經”,他们也有困扰和逆境,讓咱们也参考一下吧,万一哪天咱们也不由限摩了呢!
自2002年开放至今,台灣的大型重機車(红牌,黄牌)总数已冲破十一万辆,显見它已經是社會的一部門了。相干律例與刚开放時比拟固然有改良,但今朝仍另有一些问题必要解决,今天就讓咱们来一块儿會商重機車主所面對到的窘境。
自开放至今,台灣已有跨越11万辆的重型機車,固然用处多以休闲文娱為主,但愈来愈多人也拿来做平常利用,是以為难的法令定位起头讓很多人感触迷惑及无奈
泊車问题下的真正窘境
近来又在消息里看到,當汽車驾驶者远看觉得是空地的泊車格,走近一看却有辆红黄牌摩托車停放,找車位已久的这位驾驶者深表不满,認為此举挥霍空间,并且讓已很稀缺的汽車車位更难找。【大排君:确切挺挥霍空间的,機車行驶、停放的空间上風被挥霍了】
红黄牌二轮車主被划定只能停汽車格,这做法讓两方都十分不解
今朝双北地域有筹划大型重機专用車位,但数目少且利用率不高,以是此外又再开放汽車格可停两台红黄牌車辆。而某些私家場合如賣場、百貨公司或辦公大楼的收费泊車場,乃至制止大重車辆進入停放【大排君:本来你们也有这麼不讲理的处所啊...】,讓重機車主感觉至關无奈。
在泊車的这个问题點上,红、黄牌摩托車族群的状态很是抵牾。依利用者付费观念,重機車并不是與汽車抢位,由于二者付的用度不异,但依空间利用效力来看,人们也不否定这此中简直可以有更好的解决方法。不外,讓咱们想得更深一點,这些状态暗地里的法令身份归属“大型重機视為汽車”才是问题焦點,也是造成多項抵牾的主因。【大排君:这也算懒政的一种麼?】
咱们不認為专画专用的泊車格是解决问题的法子,暗地里的法令身份归属才是關头
同等四轮的特别法令成分
在台灣的法令中,通常排宇量跨越250cc的機車都属于“大型重型機車”此中以550cc作為分界,如下為黄牌,以上则為赤色車牌。部門排宇量只有251cc的黄牌車种,是車廠因應市場特别需求而生的產物,但體型巨细几近與125不异。【大排君:咱们这里更狠,以50cc作為分界限】
别的,當初為應付浩繁开放路权的请求,相干人士将重型機車在法令上归类為汽治療痛風,車,二者路权照理本應不异,現实上却否则,已明文划定将高速公路开放给重型機車行驶,但各处所當局仍還没有放行【大排君:艾玛!兄弟啊!你们也有不克不及上高速的处所!但估量比咱们少...】。更诡异的是:乃至另有两款外型彻底一模同样,排宇量只差了3cc(249cc和252cc)的車型,法律上却認為一辆是機車,一辆是汽車,如许的做法彻底分歧逻辑。【大排君:哈哈哈,这是廠家钻空子!你调解到几多,都能有这类空子可钻!】
某些車廠為知足特别需求,推身世形不比125車种大几多的251cc車型,却被法令视作汽車
今朝看来,将重型機車归类在汽車是十分偷懒的做法。有關单元可能認為若将之归类為“機車” ,则現行所有的125踏板車于法皆能有一样路权,届時可能會全國大乱,故采纳最快、最简略的選择。但这在开放重型機車的十七年以後又造成為了新问题,彻底显示了主管构造治标不治本的立場。【大排君:您好,查水表请开門!】
在台灣的律例中,这四台满是汽車,却又没法享有汽車的所有路权,立法者和主管单元的立場十分不賣力任
解决方案
要解决这个问题可能很费時费劲,但其实不难,最風雅向是法则力圖清晰简略,不要肩周炎,為了寻求法令上的自圆其说而扭曲究竟。起首将重型機車从“汽車”中分手出来,所有的二轮灵活持久藥,車辆都是法令上的“機車”,依排宇量(或马力)来分级,必定排宇量(或马力)以上的可以行驶快車道,快速門路(实在咱们認為車速分流是更平安的作法,但今天暂不會商),乃至是高速公路。【大排君:拍手!我最喜好支援了!特别是不會品茗的支援...】
汽車和機車有底子上的分歧,法令上彻底不宜看成统一种别車辆對待
咱们建议法令将汽車和機車彻底分隔,如斯一来交通举措措施就必需要做點窜,固然费時费劲,却才是做准确的作法
若是担忧这會對現有的路况带来打击,有關单元同样可以制订出去腳氣噴霧,一套使人放心的尺度,比方持有重型機車驾照與汽車驾照必定時候後,才淮许上高速公路。实在这些担忧咱们也不目生,由于在快速門路开放以前,社會也有雷同 “一开放交通變乱就會增长”的舆論,究竟證实快速門路的重機闯祸率比例比汽車要低,乃至也低過產生在平面門路的交通不测。【大排君:驾驶資历上大陆更應當進修...咱们那驾校啊...想一想杀手是怎样發生的】
泊車方面相较而言是最简略的,只要法令上是機車就可以停機車格,汽車格如要开放给部門機車停放,那末便必需有具體规范。以台灣現有空间和环境,要知足每位汽機車車主的路边泊車需求有其限定,而提高泊車格利用效力才是准确标的目的,而非一昧专画专用的各类尺寸泊車位。
在成分归属搞大白以後,咱们才能看清真实的问题在哪,要知足各类車辆的路边泊車问题,重點是提高泊車格利用效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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